根据《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规定,经临澧县人民政府研究,拟对辛保安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予以表彰,现公示如下:
一、拟表彰对象基本情况
辛保安,男,汉族,中共党员,临澧县安福街道文化街社区外贸小区居民。
二、先进事迹
2023年12月13日晚上8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源在安福街道外贸小区自己家中饮酒,因没钱买下酒菜,在电话联系母亲吴某英索要钱财时发生争吵,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并扬言要砍死自己的母亲,后在家中拿一把菜刀欲前往其母亲吴某英家中砍断其厨房门锁拿下酒菜。吴某英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源手持菜刀便呼救,其邻居辛保安听到呼救后立即前往吴某英家中询问发生何事。在询问事情发生原委时,酗酒后的刘某源挥舞菜刀朝吴某英扑来。当看到刘某源手持菜刀情形,身为退役军人的辛保安为了保护吴某英不受伤害,便上前抢夺菜刀,在抢夺过程中将刘某源绊倒在地,刘某源被绊倒后情绪激动,用菜刀刀背砍向辛保安左侧锁骨处,导致该处锁骨骨折。随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源跑到小区好运来商行强行威胁买酒,商行老板慌忙中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接警后,民警火速赶到现场控制住刘某源并将其带至安福派出所。当晚,辛保安也被送往临澧县中医医院进行救治。
三、县政府拟表彰决定
为弘扬社会正气,表彰先进,激发更多社会正能量,经临澧县人民政府研究,拟授予辛保安“临澧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共5个工作日。个人或单位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临澧县平安办反映。
来源:临澧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史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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