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全员参与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络,最大限度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奖举报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临澧县辖区内中小学生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泊、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游泳、戏水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采取电话举报,并现场拍照或者录像留存证据。
三、奖励办法
发现有中小学生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泊、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游泳、戏水等情况,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并现场劝导涉事学生离开危险水域的,举报对象为1人奖励100元,举报对象为2人奖励200元,举报对象为3人及以上奖励300元。每起举报限奖励第一举报人,以接听电话记录为准。
四、举报电话

五、其他事项
1.举报线索经属地政府和县教育部门核查属实后,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县教育局统筹解决。
2.各级受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须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3.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骗取奖励。
4.各乡镇(街道)要在2023年6月1日前,将本通告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广泛宣传。
临澧县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来源:临澧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史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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