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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2-05-27 17:06:53 字号:

临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经临澧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余梅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振军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游建忠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向兰珍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蒋鸣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甘志宏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刚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戴晓明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谭德玖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章兴桂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乔锋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樊双明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扬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邹航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国平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徐金国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涂杉杉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曾晗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

唐琳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勇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汤英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廖孝波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明华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汪健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罗春成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敬治平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熊进武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辛忠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特此公告!

临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临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智勇同志辞去临澧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2527日临澧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李智勇同志的工作异动和本人的书面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临澧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智勇同志辞去临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下一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临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527

临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苏群英同志辞去临澧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2527日临澧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苏群英同志的工作异动和本人的书面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临澧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决定:接受苏群英同志辞去临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下一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临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527


来源:原创

作者:caotaian

编辑:曹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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